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《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》《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》等相关规定,现对以下信息予以披露:
经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,根据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关于王迎博任职资格的批复》(粤金复〔2024〕208号)文件,聘王迎博任广州黄埔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一职。
经本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,根据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关于石岚任职资格的批复》(粤金复〔2024〕214号)文件,聘石岚任广州黄埔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一职。